色差的形成及影响因素
色差的形成及影响因素
一、光和色的区别:
光是指在人的视觉系统上引起明亮的颜色感觉的电磁辐射。人们只有凭借光才能看到物体的颜色。
我们可把物体分为两大类:发光体与非发光体。而物体的颜色,一般是指非发光体的颜色,其颜色只有在光照条件下才能显现出来。所以说颜色是被眼睛接收到的色刺激经大脑翻译所产生的结果。
对非发光体颜色视觉由下面几个因素组成:
1、照射到非发光体光线的特性。
2、非发光体本身的吸收、反射特性。
3、人的视觉器官。
上述三个因素中的任意一个发生变化,都会改变人的颜色视觉。所以通常所说物体的颜色,是光的颜色作用的结果。
二、物体的颜色相关概念初步介绍:
1、 三原色:
红、黄、蓝是基本色,又称三原色。
2、间色:
三原色两两相混而成的一种颜色。间色只有三种:红色+蓝色=紫色、黄色+蓝色=绿色、红色+黄色=橙色。
3、复色、补色、消色等(黑、白)。
4、色彩三要素:色别、明度与饱和度。
色别指颜色的类别,又称色相。如红、黄、绿之区分等。
明度指色彩的明亮程度。如红橙黄绿青蓝紫诸色中,红、绿、蓝较暗。明度高;颜色的明度高低是由物体反射光线强弱造成的,光线强的明度较高,反之较低。明度相近时,色差较弱。
饱和度(彩度)是指色彩中所含全彩色的比例。而全彩色是指最鲜明、最饱和的色调颜色,如红、黄、绿等。
三、色差的定义与表示方法。
物体与比较对象之间的颜色差异。一般是指非发光体在排除照明条件、视距远近、环境等差异之后,与比较标准之间在色别、明度与彩度之间的差异。
国际照明委员会根据三色刺激法制定标准颜色坐标(CIElab)将颜色数据化,即为色差值。它把色相、明度、饱和度都用数据对应起来·色差值的单位是NBS(National Bureau of Standards Unit),原为美国国家标准局所定,一个NBS单位表示目光能辨别的极微小颜色间的差别。
四、色差的影响因素
色差之影响因素,实际上也就是物体颜色的影响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在判别色差问题时一定的加强注意
(1) 光源的影响:当光源中缺少某一波长范围的单色光,而这种单色光恰好又是被照射物体的颜色时,就不能显现出物体的固有颜色。如:绿色物体在红光下几乎变成黑色。
(2) 光源照度的影响:物体的不同受光面,在同一光线照射时,照度也会有所不一样,物体的明暗便会不一样。如:一个表面光滑的绿色瓷瓶,在高处呈现刺目的白色,而暗调部分的颜色十分复杂。
(3) 环境色的影响:物体在不同的环境中都会受到临近物体颜色的影响,使其表面颜色发生变化,特别是光滑表面的物体和颜色较淡的物体。这是因为周围物体的反射光映在物体表面以及环境色与主体色之间产生对比现象的缘故。
(4) 视距远近的影响:过远或过近都不能准确地反映出物体的颜色·过远时物体会显得发灰。
(5) 物体大小的影响:物体小时,易受环境色的影响。一大一小的两物体放在一起时,大的物体占主导地位,反光面大,将影响小的物体的颜色。
(6) 物体表面(咬花面)的影响:光面易产生镜面反射,失去固有颜色。
(7) 上述均为物体颜色一定时,目测或是计算机测色时不准确,而易产生色差的因素。影响物体本身存在颜色的因素有:原料调色偏差、成型条件变动、成型机台差异、放置时间不同、印刷或是喷漆厚度差异等因素。
五·常用光源介绍。
(1) D光源:北窗光,其色温在7500K,一般称为太阳光,通常以此光作为对色标准。
(2) A光源:夕阳光,其色温在2850K,一般用来检查色变程度。
(3) UV光源:紫外光,可明确的看出染色物是否含有荧光染料,及胚布是否含有荧光增白剂及其增白的程度。
(4) F光源:室内日光灯源,用来吻合客户之对色习性。
(5) D65(DAYLIGHT):仿真平均日光灯,色温度6500K,为国际照明委员会(CIE)制定之标准照明,为颜色调配及判色之主要光源。
(6) CWF(COOL·WHITE·FLUORESCENT):冷白荧光灯,色温度在4150K,为一般办公室、工厂、住家最常用之照明光源,供作判色之参考光源。
(7) A(INCANDESCENT): 钨丝灯(又称A光源),色温度2856K,用于检测异谱同色现象及实际展示光源钨丝灯时之判色。
(8) 视野角度: 观察颜色时由于色样之大小会影响判色的结果,因此国际照明委员会针对三原光实验进行不同色样与眼睛间之夹角而提出两种标准观察者之对色函数:
10度视野角:1964年提出 2度视野角:1931年提出
色温:木炭等黑色惰性物质,在加热后,颜色会随温度而改变由红而转蓝,也就是说一定颜色对应一定温度,该温度即为色温。色温高为冷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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